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檢驗檢疫流程,提高檢驗檢疫監管效率的大背景下,如何做好進口機電設備檢驗監管工作,是檢驗檢疫機構必須思考且關注的問題。近幾年,我國機電設備進口量不斷增加,進口機電設備在好多國家重點工程中都有引進使用。進口機電設備內部結構復雜、技術含量高、直接決定其生產的產品質量、影響環境安全及操作人員人身健康。其涉及大量機械、電氣安全及人身健康等風險因素,同時也與環境保護、社會公共安全等密切相關,它所產生的問題經常會對我國的經濟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進口機電設備檢驗監管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進口機電產品檢驗監管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對近幾年的數據分析可見,進口機電設備檢驗監管的工作量非常大,檢驗檢疫機構存在檢驗方式不合理、檢驗人員不足、檢驗標準缺乏等多方面的問題。由于進口機電設備由機械產品、電子產品、金屬材料、電氣產品、化工產品等多種部件組成,在目前的檢驗模式下,進口機電設備的產品特性直接導致檢驗結果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目前進口機電設備檢驗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檢驗監管工作缺乏時效性。目前我國對進口機電設備實施目的地檢驗, 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在企業報檢前只能通過檢驗檢疫主干系統掌握部分信息,加上部分企業人員對政策不了解,法律意識淡薄,經常造成信息傳遞的不及時、代理方與使用方責任劃分不明確等現象,造成機電設備到達使用地后檢驗檢疫部門無法獲知信息,使得檢驗檢疫機構不能第一時間對進口機電設備進行查驗,不但錯過了檢疫性項目查驗的最佳時間,而且使得企業不能第一時間對進口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影響工作效率。
檢驗監管工作要注意突出監管重點。我國《商檢法》已經把安全、衛生、健康、環保、反欺詐項目作為質量安全監管重點,由于進口機電設備種類繁多,有些機電設備很難找到合適檢驗標準實施檢驗。檢驗檢疫部門缺乏有效的檢測設備,導致檢驗檢疫部門做了大量進口機電設備檢驗監管工作,卻很少能檢驗出進口機電設備在安全、衛生、健康、環保方面的缺陷和問題。檢驗監管把關成效不顯著,無法真正體現國家法律賦予檢驗檢疫部門的神圣職責。
檢驗檢疫機構人力資源與檢測能力的問題。近年來隨著全球制造產業不斷調整和升級,進口機電設備的的科技含量、內部精密程度、系統復雜程度不斷提高。但與之不太協調的是,檢驗檢疫部門檢驗能力并未得到加強,檢驗標準沒有得到有效補充。如何做好設備使用前各個環節的檢驗監管工作,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但目前檢驗檢疫機構設置比較精簡,如何克服人力資源的不足,確保檢驗監管工作的有效性也是目前面臨的一個難題。
做好進口機電設備檢驗監管工作的對策建議
對現有的機電設備檢驗監管政策進行調整。近年來,檢驗檢疫機構按照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積極進行檢驗檢疫工作的改革,法檢目錄進行了大范圍調整,檢驗監管思路也從進出口檢驗監管并重轉變為以進口檢驗監管為主,但檢驗檢疫監管方式尚未徹底擺脫微觀監管的范疇。因此,在進口機電設備檢驗監管工作過程中,檢驗檢疫機構要實現思想觀念的轉變,要檢驗把關與監督查處并重,成為進出口商品質量的監督者和質量事件的查處者。
以風險評估為基礎,對入境機電產品實施差別化管理。加強對檢驗監管風險管理在新時期檢驗監管工作中顯得尤其重要。通過主動分析評價各類進口機電設備的風險因子,可以有效提升檢驗監管工作的針對性。根據不同的產品風險等級,差別化選擇適宜的檢驗監管模式。通過高風險項目的識別,用來確定重點監管項目和監管關鍵點。通過不合格的質量數據,實施對不合格產品的后續監管。針對進口機電設備企業,可借鑒《出口工業產品企業分類管理辦法》,根據機電設備收用貨企業的自檢能力、誠信度、機電設備的風險等級、質量狀況和進口規模,對收用貨企業實施差別化管理。
提前介入,與其他部門形成監管合力。檢驗檢疫機構作為政府部門,檢驗監管行為是以質量監督和執法把關為主體的行政行為。檢驗檢疫部門現有的檢驗檢測能力和人力資源,相對不能獨立完成進口機電設備檢驗監管,必須依靠其他政府部門、收用貨單位的技術和人力,在監督管理上多下工夫,共同做好進口機電設備的檢驗監管。檢驗檢疫機構可以與當地發改委、商務部門等政府機構定期溝通,了解其批準立項的涉及外資企業、合資企業或須從境外購買大型機電設備的項目,提前介入,制定檢驗監管的總體部署,向企業宣傳相關政策法規,企業由專門負責人及時向檢驗檢疫機構通報進口設備到貨進度,協助檢驗檢疫部門做好檢驗工作。
探索進口機電設備采信第三方檢驗監管新模式。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參與進口機電設備檢驗,既有效地利用社會檢測資源彌補公共資源和檢驗檢疫部門檢測力量的不足,有利于檢驗檢疫部門更好履行質量宏觀管理的政府職能,提高執法效率。檢驗檢疫機構可以依據制定規則、認定資質、購買服務的原則,制定出進口機電設備檢驗的標準,把進口機電設備具體的檢驗工作交由具有相應資質和檢驗能力的第三方機構來做。檢驗檢疫機構負責規范第三方檢驗機構的管理,嚴格市場準入。第三方檢驗機構根據檢驗檢疫部門制定的檢驗標準對設備實施預檢驗,檢驗實施者對其檢驗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最后由檢驗檢疫部門組織收用貨企業對進口機電設備實施共同驗收,采信第三方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